認證好處
為什么要進行3C認證
為履行中國入世加入WTO的承諾,適應中國市場經濟發(fā)展的需求,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技術評價機制,中國根據四個統(tǒng)一的原則建立了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(簡稱CCC)。
CCC是對原有進出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制度(CCIB)、安全認證強制性監(jiān)督制度(長城),入網許可
證制度、銷售許可制度、工業(yè)產品生產許可證制度的全部或部分取代。
國家認監(jiān)委根據國務院賦予的工作職責,于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(fā)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。自2002年5月1日起,開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認證申請。
2002年5月1日,將對這些產品的認證開始實施執(zhí)法監(jiān)督(現推遲至8月1日)。
免辦CCC說明:
但針對生產、進口和經營性活動中的特殊情況,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又發(fā)布2002年第8號公告,規(guī)定部分產品可申請免辦3C認證。
這部分產品范圍包括:
1.為科研、測試需要進口和生產的產品;
2.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;
3.根據外貿合同,專供出口的產品(不包括該產品有部分返銷國內或內銷的);
4.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需要進口的零部件;
5.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而進口和生產的產品;為已停止生產的產品提供的維修零部件;
6.其它特殊情況的產品。
對可免于辦理3C認證的產品,生產廠商或代理人應向中國國家認證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,并
提交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、責任擔保書、產品符合性聲明(包括形式試驗報告)等,經批準獲得《免
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》自2003年5月1日起開始辦理并生效。另外,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還規(guī)定
,對上述免辦3C認證的產品范圍是第2條、第3條的產品,國內組裝廠或國內生產廠可依據自身方便向所在
地國家直屬的檢驗檢疫局或國家認證認可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辦理免辦證明。